實習相關資訊
1.學期實習同學,校外實習報告(一星期至少寫2-3篇)請於學期18週之前二週(12/30那一周)交至2F系辦公室(以紙本形式),用黑白影印即可,如沒有在規定繳交期限內繳交實習報告,視同放棄,該科以0分計算。
2.實習結束日前,再次提醒實習單位填寫校外實習證明書,彌封後由實習學生帶回給系辦公室或由實習單位直接寄至系辦公室給陳思如小姐收。
3.繳交資料: 實習報告及校外實習證明書。
4.實習相關資訊網址:https://dstm.ntou.edu.tw/p/404-1071-743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