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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三期(116-117年)申請作業說明

一、旨揭計畫為鼓勵大專校院成立生命教育教學社群,發展具學校自主特色與生命教育內涵之課程教案,建構各校(大專校院)生命教育課程模組。

二、旨揭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如下:

   補助原則及要求:

1.          執行期程:自11611日至1171231日止,為2年期計畫。

2.          執行事項:成立校內生命教育教學社群,研發具生命教育內涵與學校自主特色之課程教案,由教學社群成員以獨立或合授方式於116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課程及教學研討,並參與成果發表會。

3.          補助金額:

l   每校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2年最高以50萬元為原則。

l   採一次核定,分年撥付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於繳交期中報告,並於第1期經費執行率達70%後,始得請撥第2期經費。

4.          受補助學校應依本教育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成果發表會等活動(相關研習時程詳見常見問與答Q20)。

三、教育部訂於115112122日假國立臺灣大學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成果發表交流會」,受補助學校應派員出席。

四、檢附補助作業說明(附件1)、計畫說明簡報(附件2)、常見問與答(附件3)1份,上開檔案可至教育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DjVVYm ),標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三期】(116-117)申請資料相關表件」。

五、申請者請於11591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資料函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國立臺灣大學)」(地址: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博雅教學館4),並副知教育本部;郵寄資料請註明「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教學社群與課程發展實施計畫【第三期】(116-117)申請資料」,逾期者不予受理。

六、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1.          承辦人:黃詩婷專案助理。

2.          聯絡電話:(02)3366-1755分機206

3.          電子信箱:mailto:sthuang@lec.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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