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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機制調整及新增名額申請

一、依教育部1150522日「115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新增名額徵件審查作業說明會」及本校培育藍海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前揭說明會中,教育部表示:「依立法院審議114年度至116年度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決議,高等教育人才永續發展促進計畫預算金額80億元,應編列加強補助博士生獎助金額,鼓勵優秀人才報考博士班」,爰進行以下調整:

(一)補助機制調整。原每生每月補助「教育部2萬元、學校+企業2萬元」,115學年度調整為「教育部3萬元、學校+企業1萬元」。

      (二)補助名額調整:原核定名額外,得再申請新增名額。

三、為爭取教育部加碼補助獎學金,須積極尋求與外部企業、法人或機構合作,達成共同培育高階人才的目標。若教師目前已有合作之外部企業、法人或機構,有意願共同培育博士生,敬請查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與企業參與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合作意向書」,並請該外部企業、法人或機構用印後,於1150616日(星期二)前交系辦彙辦。

四、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補助對象說明:

(一)實際在學生:115學年度13年級博士班學生,以實際在學情況認定資格,參考有效註冊次數認定。休學:不得申領。退休人員就讀者:不建議。

(二)非在職生:兼職可,例如:學校工讀、擔任計畫兼任助理、兼任講師等。

(三)排除適用:已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者,排除適用。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招生組(分機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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