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學期(1132)申請口試的同學請注意:
1.最晚請於114/06/30前,務必至教學務系統申請口試並列印申請書及口試委員名冊。
碩士班請備齊論文考試申請書2份、口試委員名冊2份、英文畢業門檻成績單正本1份及在國內外學術期刊或研討會之全文投稿接受證明1份
碩士在職專班請備齊論文考試申請書2份、口試委員名冊2份
文件必須有指導教授親筆簽名
2.為配合學校行政作業,碩士班學位考口試皆為統一申請,請依自己口試日期往前推最少14天作為最晚繳交期限之依據(舉例:某生於5/12口試,則必須在4/20就提交口試申請,如果在5/11繳交,會因為行政程序尚未完成,無法口試)。
第一期:114∕04∕20
第二期:114∕05∕11
第三期:114∕05∕25
第四期:114∕06∕09
第五期:114∕07∕01
請務必於上述期程前,繳交文件至航管系辦公室給陳昱帆行政組員(碩士在職專班可繳交給週六值班人員)。
3.口試申請繳交後,請至表單填寫口試相關資訊→表單在此;填寫完畢且行政程序完成後,系辦會印製考試用文件並放置在指導教授信箱,另安排口試教室並回覆於口試申請回覆表→回覆表在此
4.需提請論文計畫申請書或博士班要申請學位考口試的同學,請於114/05/12前繳交相關文件至航管系辦公室,以利辦公室開會審查。
*博士班要申請學位考口試需繳交文件:論文考試申請書2份、考試委員名冊2份、博士學位候選人著作目錄與學位論文初稿對照明細表、資格檢核彙整表、所有著作目錄一覽表各1份、博士學位候選人論文或相關著作目錄一覽表1份、博士候選人名冊1份及論文初稿1份,電子檔案一併寄至a85188518@mail.ntou.edu.tw
5.口試需於114/07/31前完成。
6.畢業手續(論文繳交)等截止日期,依教務處公告為主。
請同學們自行留意相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