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所訂,學生原則上須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經本系及海運暨管理學院會議審查通過後,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備查。
下列為申請注意事項,請同學注意
一、在教學務系統上申請並列印紙本送交系辦。
1. 碩士預研生原則上於「碩一 上」提出。
2. 一般碩士生原則上於「碩二 上」提出。
3. 碩士在職專班生原則上於「碩二 上」提出。
4. 預研生、一般碩士生及碩士在職專班生由班代統一收齊後轉交系辦(相關時程由系辦聯絡班代統一公告)。
5. 博士生原則上於口試前一學期提出。
6. 博士生徑送系辦。
二、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應載有中、英文題目,中文題目在上;英文題目在下,兩者分列不同行。
三、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紙本須有研究生本人及指導教授(與共同指導教授)簽章。
四、請雙面列印節省紙張。